日前,一汽丰田汽车(成都)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分公司(受一汽丰田汽车(成都)有限公司委托授权)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3年8月7日起召回2021年4月5日至2022年9月13日期间生产的部分RAV4荣放双擎E+汽车,共计6728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由于电压转换装置(DC-DC转换器)中的整流模块结构设计考虑不充分,当整流模块存在制造瑕疵时,可能导致使用过程中整流模块内部短路,警告灯点亮。同时,辅助电池电流持续流向DC-DC转换器,使其发热。极端情况下,有引发车辆火灾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一汽丰田汽车(成都)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分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改良后的DC-DC转换器。
应急处置措施:召回检修前,车主应暂停使用外接充电器对车辆进行充电。在此期间,车主可使用添加燃油的方式正常使用车辆。
一汽丰田汽车(成都)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分公司将通过挂号信等形式,通知有关用户此次召回事宜。一汽丰田汽车用户可致电一汽丰田顾客服务中心:800-810-1210(座机)、400-810-1210(手机),获取此次召回的相关信息。此外,也可登录网站www.dpac.org.cn、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