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2年5月11日起召回以下车辆。
(一) 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2021年7月27日至2022年4月7日期间生产的部分皇冠陆放汽车,共计40770辆。
(二) 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召回2021年4月5日至2022年3月12日期间生产的部分RAV4荣放汽车5519辆;2021年10月25日至2022年3月23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凌放汽车5614辆,共计11133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由于VSC(车身稳定控制系统)内部程序不完善,在车辆启动状态时驾驶员如果人为关闭VSC功能,并保持一直踩下制动踏板的状态,将车辆熄火并重新启动车辆后,VSC无法自动恢复到初始默认模式(打开状态),同时仪表盘上VSC关闭提示灯点亮,此时VSC可能无法发挥有效作用,存在安全隐患。
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对象车辆免费升级制动执行器控制ECU的内部程序,以消除安全隐患。
应急处置措施:召回修理前,如果在车辆重新启动后仪表盘的VSC OFF指示灯点亮,用户可根据需要按下VSC OFF键,手动开启VSC功能。
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将通过挂号信等形式通知有关用户此次召回事宜。即日起,一汽丰田经销商会主动与召回范围内的用户取得联系,预约安排车辆免费维修等事宜。一汽丰田汽车用户可致电一汽丰田顾客服务中心:800-810-1210(座机)、400-810-1210(手机),获取此次召回的相关信息。此外,也可登录网站dpac.samr.gov.cn、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