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司关注到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润滑油产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公示》(以下简称为“公示”),其中提及“标称”销售商为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丰田”、“我司”)的润滑油为不合格产品,引发广大消费者及媒体的广泛关注。针对该事件,我司作以下声明:
1、经确认,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次抽检的对象为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与一汽丰田无任何关联,并非我司授权经销商,我司从未向其销售过任何润滑油产品。
2、事件发生后,我司协同出光润滑油(中国)有限公司(我司润滑油生产商),进行了内部的紧急核查。经过核查,现已确认出光公司从未生产过公示中提及的“生产日期/批号分别为2019-2-20/ 69TJ0C2395及2018-4-23/84TJ03393C”的相关产品。
3、由我司总经销的一汽丰田纯牌机油符合各项国家标准,且仅在一汽丰田官方授权渠道对外销售。为避免因使用不合格润滑油产品对车辆性能和品质造成影响,建议广大车主到一汽丰田授权4S店进行车辆保养和机油采购。
4、我司诚挚感谢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润滑油市场的监管,我们将尽最大努力,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生产、销售侵害消费者权益产品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我司坚决抵制假冒“丰田”等注册商标的制假、售假行为,并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我司合法权益的权利。
“用户第一”是一汽丰田矢志不渝的经营理念,为用户打造安心、安全的汽车生活也是一汽丰田责无旁贷的责任。今后,一汽丰田将遵循这一理念,继续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特此声明。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