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海关总署备案了召回计划,扩大召回自2018年5月28日起,召回2016年1月16日至2016年2月3日期间生产的卡罗拉(混合动力版)汽车,数量为1416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空气囊控制系统中装配了问题批次的加速度传感器,该批次加速度传感器内IC芯片的生产条件不恰当,造成在车辆使用过程中部分IC芯片内部有可能发生断路,导致空气囊警告灯点亮,空气囊无法正常展开,存在安全隐患。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将对召回范围内车辆装配的空气囊加速度传感器的生产编号进行点检,并对属于问题批次的加速度传感器免费更换为合格的零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挂号信、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用户,安排免费检修事宜。用户可拨打一汽丰田客户服务热线800-810-1210、400-810-1210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