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8年2月10日起,召回2015年11月21日至2016年2月2日期间生产的卡罗拉(混合动力版)汽车,数量为4,691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的空气囊控制系统中装配了问题批次的加速度传感器,该问题批次加速度传感器内IC芯片的生产条件不恰当,车辆在使用过程中该问题批次的IC芯片内部极少数有可能发生断路,导致空气囊警告灯点亮,空气囊无法正常展开,存在安全隐患。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将对召回对象范围内的车辆装配的空气囊加速度传感器的生产编号进行全数免费点检,并对属于问题批次的加速度传感器(对象车辆涉及1039个)免费更换为合格的零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电话、短信或信函等方式通知相关用户,安排免费检修事宜。用户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800-810-1210(座机拨打)、400-810-1210(手机拨打)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