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7年4月30日起,陆续分批召回以下汽车,共计610587辆。
(一)2012年1月3日至2012年11月2日期间生产的威驰轿车,数量为9131辆,从2017年4月30日起开始实施召回修理;
(二)2012年1月3日至2012年12月29日期间生产的花冠轿车,数量为125878辆,从2017年5月31日起开始实施召回修理;
(三)2010年1月2日至2012年12月28日期间生产的卡罗拉轿车,数量为475578辆,从2017年8月31日起开始实施召回修理。
本次召回是由于高田产副驾驶席空气囊的未带干燥剂的硝酸铵气体发生器(膨胀装置),其气体发生剂在防潮方面存在不完善,长期在温度及湿度反复变化的影响下,气体发生剂有可能劣化。在空气囊展开时,气体发生器的容器有可能发生破损,伤及乘员,存在安全隐患。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车辆更换新品,以消除安全隐患。
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委托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通过挂号信方式通知相关车主,同时经销店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车主,安排召回事宜。用户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800-810-1210、400-810-1210 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