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因备件准备原因,决定自2016年11月、30日起,分批陆续召回以下部分汽车,共计735897辆,具体如下:
(一)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定于2016年11月30日召回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生产的威驰汽车(部位:副驾驶席空气囊),数量为89554辆;
(二)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定于2017年1月31日召回2007年5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生产的卡罗拉汽车(部位:副驾驶席空气囊),数量为389173辆;
(三)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定于2017年3月31日召回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生产的花冠EX汽车(部位:副驾驶席空气囊),数量为257170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的空气囊装配了高田公司生产的未带干燥剂的硝酸铵气体发生器。在空气囊展开时,上述空气囊的气体发生器可能发生异常破损,导致碎片飞出,伤及车内人员,存在安全隐患。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所涉及的空气囊零部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将委托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通过电话、短信或信函等方式通知相关用户,安排免费检修事宜。车主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800-810-1210、400-810-1210进行咨询。